文 | 来源·衡阳市交通警察支队 邓文毅

 

阎迈摄

衡阳市公安局关于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新闻通报稿

 

各位领导、新闻界各位朋友、同志们:

                                 上午好!

    根据市委书记张文雄“从严整治交通秩序,打一场城市畅通攻坚战”的指示精神,为确保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公安局决定,从2010年11月11日开始,在衡阳市城区开展整治交通秩序专项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市公安局将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出实招、出硬招,以最大的决心,最强的手段,最硬的措施,向交通乱象宣战,彻底整治交通顽疾,大打一场交通整治“攻坚战”,全面实现衡阳交通秩序由乱到治,由治到安。

    为了让此次交通整治行动有声势、有力度、有效果,市公安局针对严重影响衡阳交通秩序的“五大乱源”,决定在衡阳城区全面实施“五个严禁”,全方位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五个严禁”的具体内容通报如下:

    一、严禁无牌无证、套牌假牌车辆上路,违者一律依法查扣;

    二、严禁城区以外号牌的摩托车在市区行驶,违者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三、严禁货运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擅闯禁区,违者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四、严禁一切车辆在城区逆向行驶、乱停乱放,违者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五、严禁车辆、行人闯红灯,违者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凡违反以上“五个严禁”,对机动车驾驶人,视其情节,分别处以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等处罚,对阻挠公安交通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者,将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触犯刑律者,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畅通衡阳,人人有责。畅通有序的交通秩序,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离不开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英明决策,离不开公安机关的有效整治,也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我希望: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遵守交通法规做起,文明出行、文明驾车、文明参与交通,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职能部门的积极参与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衡阳的交通秩序一定能够持续、明显好转!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