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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从4月15日起,全市42所驾驶员培训学校的收费标准将“城乡同价”“透明收费”。昔日驾校与学员就学费问题“讨价还价”的现象将成为历史。据悉,新的收费标准为:小车(C1、C2)3355元,大货(B2)4305元,大客(A1)4155元。其中,学员考试食宿、交通、考场场地训练费不在此列。
  
  据市运管处驾培科科长肖小平介绍,学员学费标准是衡阳市物价局、衡阳市交通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衡阳实情,在湖南省定价基础上,统一下调10%。为杜绝乱收费,所有驾校都必须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实行合同培训,预防驾校“得寸进尺”的收费“黑洞”。就驾校“低收费、低质量”的恶性竞争现象,肖小平一针见血地指出:“减少‘马路杀手’必须从驾校培训质量上抓起。”他认为,低价招揽学生,实际上是一种对学生不负责任的态度。“低收费、低质量的培训行为要受到处罚。”为确保我市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肖小平希望媒体和广大学员对乱收费、低收费的驾校进行举报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191594、12358。

[稿源:衡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