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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讯(记者 李娈鸾) 泰安市交通、公安两部门联合规定,要求驾校为学员建立培训记录,学员无培训记录不能参加驾驶证考试。

  今后,市民只参加驾驶培训而没有培训记录,将不能参加驾驶证考试。记者日前获悉,泰安市交通局驾培处将启用培训记录,进一步健全驾驶员培训、考试工作的衔接、监管机制。

 

 据了解,学员的培训记录由市驾培处发放,各驾校具体负责使用,并填写相关内容。培训记录实行学员、教练员、驾校教学负责人签名制,驾校签署意见、签章制,作为确认学员培训学时、结业和申请驾驶证考试的重要凭证,也成为公安、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倒查的重要依据。

  泰安市驾培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项制度由市交通局与公安局两部门联合推出并执行,两部门将密切配合,全面提升驾校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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