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网络来源 本站编辑

    从2010年4月1日起,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8种情形将注销驾驶证:

    1、机动车驾驶人死亡、

    2、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3、提出注销申请的、

    4、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未换证的、

    6、超过规定时间一年以上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7、年龄在60周岁或者70周岁以上持有不适合准驾车型驾驶证的、

    8、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这8种情形,都会由车辆管理所注销其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