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衡阳汽车网 罗玲
昨天,保监会发布《2011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要点》,指出将推动车险平台建设,推进平台全国互联,建立数据质量检测机制,建立商业车险投保时事故告知机制,逐步实现理赔全流程管控;并进一步完善《机动车辆理赔管理指引》。
商业车险面临大体检
面对最近媒体针对车险理赔环节的连连发难,大曝“高保低赔”、“按新车价投保按折旧价理赔”问题,保监会动作不断。在昨天发布《2011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要点》之前,保监会周一就召集了数家媒体进行商业车险专题座谈会。紧接着在周二,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于今年9月底前推动全行业完成商业车险产品、承保理赔流程等制度方案的调整完善工作。
“高保低赔”存在误解
在周一召开的媒体座谈会上,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虽然部分商业车险规定确实存在漏洞,但是媒体对车险“高保低赔”的报道存在一定的偏差。北京一家产险公司的车险理赔专员介绍,“高保低赔”只会发生在车辆或者车辆部件出现“全损”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在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的前提下,车辆或者车辆部件还能修的话,绝不会出现按折旧价格进行赔付。
对于车辆全损案件理赔时就低不就高的问题,北京工商大学保险中心主任王绪谨解释道,“就低不就高”主要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比如投保人在车辆降价、老旧后,通过恶意毁车来牟利,“这也是国际上财产险的通用准则”。上述保监会相关人士也透露,在车险理赔案件中,车辆出现全损的情况不到1%,“但这次开展全行业的调研并且力争完善相关规定,就是为了保证这1%车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