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质检总局网 江涛

  日前,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决定自2011年8月16日开始,召回2010年10月23日至2011年1月29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花冠EX(COROLLA EX)轿车,涉及数量3380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发动机电脑壳体的静电保护不足,蓄积的静电可能影响发动机电脑正常工作,使发动机无法起动,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发动机熄火。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将在发动机电脑壳体和车体之间加装线束,以消除静电所产生的隐患。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将委托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通过信件专送方式通知相关车主,同时由经销店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请相关车主前往就近的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服务店进行检修。相关用户可致电丰田汽车顾客服务中心免费电话800-810-1210,400-810-1210。用户也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及中国汽车召回网www.qiche365.org.cn,或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65537365,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