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衡阳交警 本站编辑

2011829,衡南县洲市乡曲龙村丰谷组谢公和(男、汉族、44)无证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由祁东县往衡阳方向行驶,1925分当车行至G322国道14KM+320M路段时,将行人周克江撞伤,衡南大队三塘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谢公和满身酒气,便立即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呼气测试,测试结果,酒精含量为10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立即将其带往医院抽取血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152.5MG/100ML,属醉酒驾驶。

      830,谢公和因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98,衡南大队以涉嫌醉酒驾车对其刑事立案,918转为刑事拘留,目前此案以移送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