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衡阳交警 本站编辑

20111020一名交通肇事在逃人员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结束了四年多的逃亡生涯。

     20071181310分许,刘求宝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湘D1234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小客车,内乘坐廖书虎、刘成英、廖书民、刘明秀等8人,由盐湖镇源头村井塘二组,由东往西上源头村村道,当行至源头村扯一组路段时,因刘求宝驾驶技术不熟练,将湘D12341小客车开到廖一成屋后的陡坡下,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小客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后刘求宝弃车逃逸。

     清网行动以来,常宁大队在市公安局段政文局长亲临督查指挥下,大队长尹和平、副大队长周小明亲自带领办案民警通过电话联系、发放《给交通肇事网上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多次走访刘求宝所在的镇、派出所及刘求宝的家属、亲友等一系列主打亲情牌方式,耐心对其家属进行法律政策讲解,宣讲主动投案的从轻量刑性,让逃犯家属认清形势事实、积极配合民警规劝其自首。最后,在大队强大的法律宣传下,刘求宝来交警大队主动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