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本站编辑01

清明节即将来临,联宗祭祖、扫墓活动渐入高潮。衡阳交警支队针对往年清明假期出现的祭扫人流相对集中,扫墓活动增多,道路交通流量大幅上升的情况,提前部署,充分准备,严格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清明期间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防止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为人民群众在清明假期期间营造一个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

一、加强领导组织,强化责任落实。针对往年清明节期间,出现祭祖扫墓、踏青旅游的客流高峰,加上清明期间多雨路滑,极易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交通保畅压力非常巨大的实际支队节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清明节安保工作,成立了“清明节期间保畅领导小组”,由支队长李衡负总责,政委何湛任组长,常务副支队长唐先龙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会上支队长李衡、政委何湛、副支队长唐先龙、肖湘鹏先后进行了强调,要求七县五区的警力必须安排到位,民警的责任心必须到位。同时,各县市区大队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明确负责领导及工作职责、任务,将清明期间维稳工作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当前的重要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路段、重点地区的交通管理精心部署,合理安排警力,要求全体民警取消休假,机关民警与大队责任捆绑,将警力最大限度投向路面,强化民警现场疏导力量。同时,结合支队从41开始的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再鼓干劲,振奋精神,紧紧抓住祭扫踏青期间的人流、天气、道路等方面的特点,把握事故防范重点,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突出重点,强化路面疏导管控力度。为了确保清明期间道路保畅工作万无一失,支队领导多次实地勘察掌握辖区几个公墓祭扫点及其周边的道路状况以及停车泊位等基本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了分流泊车预案,确保通行有序,人员安全。并结合往年的保畅情况,对城区的蒸水桥、酃湖路口、晶珠广场等主要进出城要道,分组安排警力,配备对讲机等通信工具,一旦出现交通拥挤,各组就相互呼应,及时增援,疏导交通。同时,根据天气、人流、车流变化情况,加大路面巡逻密度,适时指挥疏导交通,增设警示标志、使用测速仪等多项措施,提醒司机压减车速。针对可能遇到的恶劣天气制定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路面安全畅通。根据清明扫墓“前三后七”的习俗,把这几天作为特别防护期,要求全体交通民警取消休假,通信工具24小时保持畅通,把警力尽可能投入路面,做到处处见警察、时时见警车。特别是44322国道二塘至三塘段、315国道衡阳县段至鸡窝山段,因道路两旁停满了祭扫的车辆,再加上一些小商小贩,拉客的人和车,造成交通出现拥堵,得知此情况后,支队长李衡、政委何湛、副支队长唐先龙、肖湘鹏和政工科科长宋国都等支队领导率领支队办公室、机动大队领导及40余名民警火速赶往322315国道,汇合现场的蒸湘大队民警,启动事前应急预案,进行拉网式疏导,经过现场民警的全心协力,10时许,322国道恢复畅通,13时许,315国道恢复畅通。清明节期间,副支队长刘树林带领石鼓大队领导和民警一直坚守在107国道上,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及时处置现场紧急情况,确保了107国道的畅通、有序。经过全市各级交警部门的共同努力,在主要交通要道,设立临时执勤点,以春运的要求对客运车辆进行逐车检查登记,严禁超员严厉查处客车超员、货车农用车载客、报废车上路、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了清明节期间全市道路畅通、有序、安全,得到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努力营造一个“平安清明”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组织民警对辖区内各客运站场进行宣传走访,要求客运企业在清明假期期间务必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客运车辆的车况检查力度,并加强客运车辆司乘人员安全教育,特别是针对清明期间雨水较多的天气条件,要求驾驶员谨慎驾车,控制车速,坚决杜绝疲劳驾驶,确保乘客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在城区主干道、国、省、县乡道悬挂横幅、张帖宣传标语,教育和提醒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文明行车、安全出行,做到文明祭祖。同时还加强对乡镇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温馨提示群众注意交通安全,按规定乘车,不要乘坐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前往祭扫。三是通过衡阳电视台、衡阳交通频道、“衡阳日报”、“衡阳晚报”报刊等新闻媒介,对清明道路交通管理措施及要求进行宣传,引导清明期间出行群众正确选择交通方式和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