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本站编辑01
江湖义气害自己“黑锅”一背15年
市交警支队“清网行动”破获一起十五年前的特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逃遁的犯罪嫌疑人熊某竟不是案件主犯
本报记者 王翟 实习生 刘亚辉
1996年10月20日,107国道衡山店门镇石门村路段发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货车倾翻起火,3名受害者得不到救助被当场烧死,肇事者弃车逃逸,社会影响极大。
今年6月以来,市交警支队在“清网行动”中,将“1996·10·20”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列为必破案件。7月28日,专案组成功在深圳抓获网上逃犯熊某。
经审讯,警方了解到熊某只是替人背了十五年的“黑锅”,主犯另有其人。7月29日,办案民警在熊某供述下,又将主犯汪某抓获。
见死不救弃车逃逸
当年10月20日凌晨12时许,汪某驾驶一辆大货车载着车主熊某由衡阳市驶往衡山县,途经107国道衡山县店门镇店门村地段时,遇一辆大货车相向驶来。汪某驾车强行超越前车,不慎碰撞到迎来大货车的后轮,致其倾翻起火。肇事后,汪某与熊某见死不救,并拆下车牌弃车逃逸,以致晏某、王某、卜某3人被大火烧死。
案发后,衡山交通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从肇事货车上张贴的年检标志上获悉该货车车牌、车主为熊某。同时,事故处理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认定熊某的货车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见事情败露,汪某央求熊某,自己已经成家,而你二十多岁,无牵无挂,“兄弟,你逃跑,帮我顶咯,我会好好照顾你的家人,不然,我会妻离子散。”熊某为了江湖义气,又见汪某实在可怜,就答应了汪某,还一逃就是十五年。
法网恢恢终被抓获
今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衡山交警大队高度重视“1996·10·20” 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强化对熊某的追逃力度。终于于7月下旬,获悉熊某正潜藏在深圳。市交警支队立刻成立专案组,由支队长罗光耀任组长,副支队长尹吉健和衡山交警大队长欧少俐任副组长,支队事故科科长戴毅明等为成员。
7月25日,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尹吉健带领精干民警奔赴深圳,摸清熊某的活动范围和其车辆的车牌号。28日下午,通过严密布控,终于在一家洗车店门口成功将熊某抓获。
熊某在被押解回衡山途中,主动交待了肇事经过以及肇事时的驾驶司机为汪野红等全部案情。7月29日中午,衡山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将一直藏匿在家的肇事司机汪某抓获归案。
警方称,熊某虽不是肇事案的主犯,但由于误导公安机关案件侦破,帮助主要犯罪人逍遥法外,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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