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本站编辑01

9月6日上午10时02分,衡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在衡山通往南岳的X061线师古八里村路段发生一起行人两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车辆为黑色越野型小客车,牌号尾数可能是“181”,肇事后逃离现场。

    肇事嫌疑车牌照不确定,逃逸方向不明,案情紧急而复杂。接到报警,衡山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5分钟内迅速出警,大队领导立即按照处置交通肇事逃逸事故预案,一面向上级报告,一面迅速组织全队警力有条不紊地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全队民警分成五组,由大队长全面指挥。其余大队领导亲自带领各组民警紧张开展侦破工作。事故现场处置组,负责勘察现场,维护现场交通秩序;事故现场调查组,负责采访目击证人,掌握案情重要线索;监控查询组,查看110和大队监控录像,确定肇事车逃离方向;追逃组,随时向可能逃逸方向进行追击;协调组,负责信息传递,通报案情,请求协查。

     现场调查组通过仔细询问目击群众,初步认定肇事车是黑色众泰小型越野车,肇事后已向衡山县城方向逃离,牌号尾数是181,但不能完全肯定,且现场无任何遗落物。

     坐镇大队监控中心负责指挥调度的大队长欧少俐,根据现场传回的各条信息,凭借多年侦破逃逸案件的经验,把车辆核查的重点放在尾号带“181”“81”“1”,颜色为黑色,车型为众泰小型越野车上。由于由南向北方向监控漏拍,民警未能查询到该类特征车辆通过卡口图片,大队长亲自调出反向实时录像,经过反复查找,终于在1007分至1017分这一实时录像段内,发现一辆牌号为湘A9NA81的黑色众泰越野车,于101215秒向北行驶从卡口处通过,锁定该车录像图片,仔细查看图像,终于从该车的右后侧录像中隐约发现其左前引擎盖有翘起迹象,与案件基本吻合,当即推断该车即为9.6重大交通肇事嫌疑车。通过公安内网信息查询确认:湘A9NA81车主为 湖南省宁乡县金洲乡龙桥村十七组叶旭红。至此案件取得重大突破。

    事不宜迟,欧大队长立即电话通知正在京珠高速新塘收费站核查监控的教导员刘洪国和副大队长李顺国。此时已是上午1140分。他们来不及吃午饭,带领事故处理民警陈炬辉带上照相机和介绍信三人驾警车飞速沿京珠高速向长沙宁乡方向进行追击。

     同时,欧大队长通过总队指挥中心发出协查请求;与宁乡交警大队大队长取得联系,请求协助查扣肇事嫌疑车;安排信息组通过湖南省交通频道,发动社会力量全面围堵肇事嫌疑车,责令肇事嫌疑人投案自首。

     考虑到嫌犯白天逃逸,很可能涉黑涉恶或涉酒涉毒,车上人数不明,一中队五名民警作为后援随后跟进。在两组警力全力追缉过程中,高速交警很快传来信息,嫌疑车已于10点23分通过新塘收费站往长沙方向逃逸,1222分从李家塘收费站下高速后去向不明。在长常高速长沙西收费站,追逃民警调出了嫌疑车的进出监控资料,发现车辆引擎盖有明显的碰撞痕迹,1243分进入长常高速,1247分从白若铺离开。

     目标越来越近!追捕民警与已在金桥收费站堵截的宁乡交警汇合后分成两组,一组直奔宁乡县公安局金洲派出所,一组以白若铺出口为起点,成伞形散开调查汽车修理点。至此,追逃法网已全面张开。先期接到追逃协查求援的宁乡县金洲乡派出所民警早已在嫌犯叶旭红的住处蹲守,派出所教导员,刑侦中队长分头查找嫌犯踪迹。通过嫌犯亲属敦促其主动投案。下午350分,从宁乡追逃组民警传来好消息:叶旭红已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过就地审讯,肇事嫌疑人叶旭红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同行乘车人也证实其肇事事实。当晚19时许,嫌疑人叶旭红和湘A9NA81肇事车被押带回衡山。

    在交警全力破案追逃的同时,县局领导也在紧张的调兵遣将,政委王桂芳坐镇110指挥调度,治安、特别行动队、师古派出所等多部门警力全部到事故现场协助调查,维护秩序。副县长,公安局长陈俊华亲自率领治安民警赶赴现场调动警力维护国道治安和交通秩序。

    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在全队民警的共同努力下,依托交通科技,借助各方警力和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终于在五小时内一举成功破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