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本站编辑01

为进一步维护开发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交通交通协管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30(其中女性8)。全部为劳务合同交通协管员,主要从事交通管理部门非执法岗位、非涉密岗位辅助业务工作,统一着交通协管员制式服装。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限本市户口(含县区户口、用人单位不提供食宿)。

(二)招聘对象:高中以上毕业学历。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愿意从事交通协管员工作;

2. 报名时年龄须满18周岁以上, 其中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271以后出生),女性年龄38岁以下(197471以后出生)。

3.男性身高在165厘米以上, 女性身高在158厘米以上。

4.身体健康,双眼裸视视力在0.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肢体残疾、口吃等疾病。

5.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4.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告发布:在衡阳日报、衡阳晚报、开发区政务公开网、衡阳市交警支队政务公开网、湘南人才网、红网衡阳版、衡阳人才网等新闻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3239,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        

2.报名者需持证件:(1)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3)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证明;4)报名者自行登陆衡阳市高新开发区政务公开网和市交警队政务公开网自行下载打印《衡阳市交通协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如实填写,贴本人近期免冠同一蓝色底版一寸彩照(另备4张报名时上交),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派专人参加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视报考人员多少情况再确定是否组织笔试)

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如没有组织笔试,报名资格最终审查合格人员都可参加面试)。面试进行集中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选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计划人选缺额的,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与聘用

1.经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3.被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用人单位高新区管委会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2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续聘),并代发工资、代缴社会保险等。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并由用人单位高新区管委会与市公安局交警队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初任培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被聘用人员的工资按每月1200元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其工资中代扣),上岗执勤服装由用人单位提供。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遵守招聘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报名表格下载:264053620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