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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济南1月28日专电(记者袁军宝、吕福明)记者28日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山东高速公路及普通路桥收费站在春节部分时段将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但超限10%以上的货运车辆,仍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介绍,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自2011年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九)20:00起至2011年2月3日(农历正月初一)20:00止,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普通路桥收费站自2011年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九)20:00起至2011年2月5日(农历正月初三)20:00止,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