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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3月26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2012年清明节期间调整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2012年3月31日至4月4日期间,本市机动车不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工作日高峰时段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不受《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和9时至17时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请大家根据上述规定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