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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丰田公司与浙江省相关部门签署协议,承诺根据浙江地方法规的规定,对该省今年召回的RAV4汽车车主赔偿经济损失。一石激起千层浪———山西的消费者如何看待此事?山西的丰田汽车销售商是否也会做出类似举措?山西有关部门又作何反应?

 

30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省城太榆路的太原大昌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位服务顾问表示,他也是从网上得知浙江的RAV4汽车召回车主将得到丰田公司的赔偿,但到目前为止,大昌公司尚未接到任何通知。关于“包括山西在内的其他省份消费者能否享受到一样的待遇”这一问题,该顾问称“不太好预测”。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建设南路的太原金谷源一汽丰田销售店。在该公司的维修车间,一名工人师傅正在为一辆召回车辆检查维修。负责维修接待的一名工作人员称,目前,召回车辆的检修工作已接近尾声。但同样没有接到公司关于给车主进行经济赔偿的任何通知。而对于山西究竟有多少RAV4汽车用户,不管是销售商还是厂家,都对此讳莫如深,拒绝提供有关信息。

省城周女士是一位丰田RAV4车的车主,一个月前,她的车已经完成了召回检修。得知这一消息后,周女士称感到很无奈。早在召回事件发生之初,她就知道,在美国,丰田对受害者提供“上门召回”的服务,并对亲自驾车返厂召回的消费者补贴交通费用,在汽车修理期间,还给消费者提供同型号车辆使用。“可这样的待遇却没咱们中国的消费者的份儿!”她忿忿地说,“我只能自驾车至4S店完成召回,还因零件缺货往返了两次4S店,为了检修,我和老公误工两天,损失谁来赔?”

车主刘先生则表示,既然浙江省工商部门能为浙江的消费者争取权利,其他省的工商部门或者国家工商总局就应该出面,为更多的召回车主争取合法权益。

山西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一位人士称,到目前为止,我省尚无汽车召回方面的地方立法。对于工商部门来说,执法必须有法可依。没有法律依据,工商部门只能观望。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在丰田召回问题上也没有明确的说法,我省该怎么处理这一事件,希望与国家工商总局取得联系后,得到指导性的意见再做论处。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郭全芳则表示,消费者只要对召回事件的善后处理不满意,就可以到消协进行投诉,消协会竭力调解,将消费者的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