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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北京市任意车管分所(点击http://dz.bjjtgl.gov.cn/dzfw/trafficHeadBZ/Map/trafficHead4.jsp查询)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在对车辆进行查验完毕后,提交下列资料:(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交管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本市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在本市暂住的居民除身份证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详细规定可参看交管局网站?“警务公开”?“补(换)领、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