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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保涉水险
遇暴雨损失难挽回
北京“7·21”暴雨过后,财产损失最为惨重的要算数以万计的车主们了。截至7月24日24时,在京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损失保险接到报案数已达到31698起,估损金额约2.6亿元。保险赔付的焦点集中在发动机进水问题上。很多车主发现,自己投保的“全险”并不等于“全赔”,如果是车辆被水浸泡了,只要发动机没进水,只是需要更换零件、电路等,都属于车损险的保障范围。如果发动机进水了,除非另外购买了涉水险,否则不予赔偿。而且,不少保险公司推出的涉水险,并不包括发动机进水后二次点火造成的损失。
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理赔部的王亮告诉记者,“涉水损失险”,又称发动机特别损失责任险,属车损险的附加险种,是指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必须在原车损险的基础上进行添加。据他介绍,在北京暴雨之前,山东多个地区也降下暴雨,其中临沂受灾最为严重,不少车辆被水浸泡,“临沂分公司处理了不少关于发动机进水故障的赔付。”他告诉记者,多数车主都没有单独投保涉水险,因此遇到突降暴雨,损失也很难挽回。
车辆进水后二次打火
并非都不能赔付
是不是所有的涉水险保障范围都不包括发动机进水后二次点火的损失?记者采访了省内多家财险公司发现,各家对涉水险的要求并非“一刀切”。
太平洋财险山东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郭宗杰透露,在涉水险这一领域,太平洋最有优势。根据7月23日新浪汽车频道对10家保险公司车损险及附加险的调查,太平洋公司的涉水险,既可以享有水中启动赔偿,还支付车主对车辆施救的费用。其余9家公司均将“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列为不予赔偿的项目。也就意味着车厢排水以及电路故障等维修项目均可赔偿,仅发动机不予以赔偿。
10家保险公司的不同态度,也显示业内对“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是否给予赔偿仍存争议。7月25日,针对7·21暴雨之后的财产险理赔工作,北京市保监局、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已经建议保险公司采取“宽松理赔”措施,对投保了涉水险的车主在发动机进水后二次点火造成的损失,只要不是人为的故意行为,保险公司都要予以赔偿。
业内人士判断,北京保监局的相关态度,或许将影响未来“涉水险”的赔付习惯。
涉水风险加大
有望纳入车辆“全险”
业内对于涉水险的热烈争论,也与近几年广州、武汉、北京多个重要城市连发暴雨袭击有直接关系。山东省保监局产险处副处长蒋河分析认为,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交通建设加快,高层建筑大多建设有地下停车场,市区内桥梁涵洞越来越多,这都增加了城市内车辆涉水的可能性,涉水险渐渐成为一个热门险种。
与交强险等相比,涉水险出险几率低,因而保费也不高。以一辆10万元的家用轿车为例,涉水险保费一年不超过200元。虽然保费不高,但投保的车辆并不多。除了人们投保意识不强的原因外,涉水险作为附加险的地位也影响了车主的认知。目前涉水险并不包含在车辆全险中。
对此,山东省保监局产险处副处长蒋河表示,随着这一险种重要性的加强,在以后的险种改革中,不排除将涉水险上升为主险的可能性。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理赔部的王亮也认为,涉水险原本就是车损险的一种附加险种,未来存在被吸收并入车损险的可能。
发生在北京的一场暴雨再次让“涉水险”这一车险险种热了起来。最近,记者从省保监局了解到,随着城市规模扩大,桥隧、地下停车场越来越多,车辆被浸泡的危险性也在增大,涉水险这一车险附加险在新的险种改革中不排除有上升为主险的可能性。业内人士则透露,在涉水险重要性提高的同时,其也有望被纳入车辆“全险”,避免买“全险”却不能“全赔”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