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衡阳汽车网 本站编辑

  昨日,记者从衡阳市车管所获悉,根据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目前衡阳市约有上万名驾驶员的驾照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

 

  据衡阳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朱跃红介绍,根据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三种情况可以申请恢复驾驶资格:一、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二、年龄在60周岁以上,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体检证明的;三、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体检条件证明的。

 

  “根据以上三种情况,衡阳市约有上万名驾驶员的驾照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朱跃红表示,驾驶恢复的方法主要是通过科目一的考试。他希望驾驶员应该根据情况尽快恢复驾驶证,否则因逾期未换证的;驾驶人未体检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超过三年未办理的;驾驶证将自动注销不可再恢复。

 

  此外,朱跃红还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如果驾驶证在可恢复状态还在驾驶车辆行驶,交警部门可罚款500--1000元。若已经注销驾照还在行驶,交警部门可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如果市民不知道自己驾驶证的状态,可以通过交警网络、车管所窗口或热线电话96588进行查询。 (衡阳晚报记者 金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