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qctsw 本站编辑
车市销量走低,二手翻新车当新车卖、配件以次充好、只换不修收费高等汽车欺诈销售问题明显增多。今年第三季度汽车投诉网的服务问题分析数据表明:销售欺诈依旧排在首列。经销商在卖车过程中隐瞒真实车况等情况层出不穷,使而对于出现的这些不诚信行为,用户维权的需求也更强烈。
近日,汽车投诉网收到一则关于销售欺诈嫌疑的投诉。来自上海的张先生于2011年12月22日在上海弘浩购买一辆奇瑞A3轿车,行驶三年多打算出售。但在经车王二手车、开新二手车多家回收机构检测发现:车辆某些部位存在磕碰补漆等问题。张先生表示他并未经历过车辆有这些问题,也未将车辆借于他人,遂怀疑是提车之前车辆就有问题已存在。
于是张先生先后查看了上海瑞众、芜湖安奇等4S店维修保养记录,确有事故维修记录,而且是在他提车之前。于是前去上海弘浩协商解决,维修站长拒不承认,后解释事故维修记录为刮擦补漆,但可以帮助将此车高价回收。对此解释张先生表示不能接受。要求上海弘浩对自己欺诈销售负责。
对此,张先生表示当时支付车款44100元、贷款还款84960元、共计129060。现要求4S店退还其购车总费用129060元,赔偿新车裸车价90800元。以及为此相关的一切检测与诉讼费,那么张先生对经销商所提出的索赔诉求合理吗?
投诉原文:QT103258
有专业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在本次案例中,如果张先生所陈述的情况属实,那么根据新消法的规定,张先生的索赔诉求不仅合理甚至可以得到更多的赔偿。
而另一面,4S店这种欺骗顾客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以次充好,不诚信经营,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大监督力度、秉公执法。小编在此建议各位车友,如遇到汽车欺诈行为的情况:保存好你的新车发票以及相关鉴定、维修保养的记录,拿你的行驶证、购置税缴税证明到国税查这辆车的缴税记录,通过正当手当维权,比如:打12315告发经销商欺诈销售,找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