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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摩托车销售商向县摩托车专项整治办主任递交责任状

为全面推进我县摩托车专项整治和创建全国“平安畅通县”,进一步规范我县摩托车经营、销售市场,动员全县具有摩托车销售资格的经销商认真落实摩托车“带牌销售”优惠政策。11月5日,衡东县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暨加强摩托车销售、登记管理工作会议在恒瑞大酒店五楼恒建会议厅隆重召开。全县95个具有摩托车销售资格的经销商,原县工商局各基层工商所负责人,县交警大队各中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摩托车专项整治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钱永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熊知武、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贺玉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刘晓红、教导员刘泽平及交警大队全体支委成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晓红主持。

会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刘泽平宣读了《关于加强摩托车销售、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舜瑜解读了《摩托车带牌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全县95个具有摩托车销售资格的经销商向县摩托车专项整治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钱永明递交了《加强摩托车销售、登记管理工作责任书》。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熊知武就如何落实集中办理摩托车牌证期间减免费用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物价监管,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贺玉雄就规范摩托车市场、加强质量监督分别作了讲话。

县摩托车专项整治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钱永明在讲话中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创建全国“平安畅通县”、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县委政府看得很重,人民群众的期望很高,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实事工程”,实行摩托车“带牌销售”是遏制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的重要举措。二要广泛宣传。要通过送发摩托车专项整治的通告、宣传手册,讲清、讲透摩托车整治的必要性,宣传摩托车办理牌证减免费用优惠政策等,切实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为摩托车办牌牌证手续的主动性。三要监管到位。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摩托车销售商实行摩托车“带牌销售”优惠政策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每一台售出的摩托车均办理好牌证,并配有安全头盔。

会后,参加会议的摩托车经销商纷纷表态,一定严格按照今天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好“带牌销售”优惠政策,并做好销售台账;坚决不售卖拼装、改装的非法摩托车和电动车,不套用假合格证和小合格证;坚决杜绝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法行为,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推动我县摩托车专项整治和创建全国“平安畅通县”工作健康、有序、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