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Autohome 本站编辑

"感谢有这种平台,让我们消费者能维护自己的权利,4S店已经和我协商好了,已经退回定金!"最近,汽车投诉网收到苏州宋先生的投诉反馈,他之前投诉的“长安福特-翼虎 要求4S店退回定金5000元并赔偿违约金”一事,在汽车投诉网和厂家介入下,4S店迅速与宋先生取得联系,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已退回定金给宋先生。

投诉编号QT104325

苏州的宋先生曾在汽车投诉网投诉表示,自己在2015年10月3日到富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长安福特翼虎。当时销售顾问承诺可以提供现车,并且车辆生产日期在2015年5月份以后,于是宋先生交付了5000元定金。待宋先生提车的时候发现,店里的现车只有一辆,而且生产日期是2月份的。

宋先生当场便拒绝了提车,随后销售顾问就和宋先生进行了协商,说给4S店15天时间去调车,并在汽车订购合约书上写明在2015年10月21日之前可以提车,生产日期为2015年5月份以后的车辆,如提不了所属车辆便退还所付定金。

21日宋先生再次来到该4S店的时候,却被告知并没有所承诺的车型,当时宋先生很失望,要求4S店退回定金。可没想到遭到4S店拒绝,4S店人员态度十分强硬。27日,宋先生再次到4S店索回定金却又遭到对方拒绝,当时宋先生曾向消协投诉,可协调并没有结果。

随后,宋先生到汽车投诉网投诉该问题,宋先生认为该4S店在承诺日期内没有交出所订的车辆,属于单方面违约,理应退回定金5000元并付违约金5000元。而汽车投诉网在接到宋先生的投诉后,也第一时间把投诉转给长安福特厂家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在汽车投诉网和长安福特的介入下, 4S店很快便与宋先生取得联系,双方经过协商后,4S店很快就给予宋先生退回定金。

根据以往接到的此类投诉处理情况来看,投诉大部分属于情况比较复杂且责任归属难以界定的,很多消费者在购车时并未约定如何履行合同,即使有约定也并不明晰,如定金是全部退还是部分退还、申请退还定金后多久能退还、是否通过其他方式履行合同等,一旦因约定不明发生消费纠纷,维权过程往往复杂而漫长,很多消费者因为耗不起等不起而选择妥协。

虽然我们看到这起案例最终在厂家的介入下顺利解决了,但就上文这家4S店对“定金”的规定中,只规定了消费者违约不退定金,并没有规定4S 店违约时双倍返还定金,而只是原数退还定金,这显然是不符合定金的“定金罚则”要求的,此“定金”并非法律上明文规定的“定金”。

  关于定金的纠纷,投诉中一直屡见不鲜。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17条和120条,如果4S店未能按时交车,或者所交车型与合同不符,则4S店构成违约,车主可以依法要求4S店进行赔偿。如果4S店主动解除合同,须双倍返还定金。据小编了解,目前还有不少4S店在订立销售合同时,会有意无意地忽略掉这些关键信息。而这样的情况,在一些加价车型中尤其明显。在买车时,车主一定要多留一份心眼,一旦出现纠纷,就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