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汽车投诉网 本站编辑
车主定了一辆奇骏,3月28日上午到4S店提车,并付了187800元,但到家的时候发现发票开的是187300元。而且4S店没有给车辆的该有的原车天线,给4S店打电话索要,但4S店一直拖延不给。
投诉编号:QT92549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种“低开发票”的现象现在较普遍。经销商通过少开发票、开具多张发票等手段减少了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的支出,这属于偷税漏税行为。有很多车主可能被销售人员忽悠,认为少开几千元的发票可以少交税,但事实上,国家对每种车辆都有一个最低限价,各征收单位无条件执行,如果车辆的购买者所持有的发票低于这个最低价,低多少都是按最低限价上税,所以少开发票没有任何意义,相反还存在着负面影响,如果消费者和经销商以后出现法律纠分,发票是有效的法律凭证,少开发票到时无法说清楚,权益损害的还是消费者。
发票金额是办理车辆保险的价款基准,如果车辆的发票价低于实际价值,一旦发生事故,车损险、盗抢险等保险的理赔金额都会相应减少。另外,机动车在计算折旧时,也会以发票价格为准。所以,如果发票不规范,最终还是消费者为此埋单。
看来,购车发票少开有弊无利。购车发票是非常重要的票据凭证,如果发票数额与实际交易数额对不上,消费者有权让经销商按照实际交易额开具正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