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汽车投诉网 本站编辑
车主在2012年11月购买了一辆花冠,现在发现汽车方向盘系统有卡顿的故障,但现在还没有过保。2月份去4S店反映质量问题时,店员说:不在这里保养就不提供保修,当车主问是不是厂家的规定,店员说不是。车辆问题至今都还没解决,4S店就是不给保修。
投诉编号:QT95715
现在大多数车主保养手册上,都会有类似“不在售权经销商处保养则不予保修”的规定,这几乎已成了“行业惯例”。
汽车三包规定第六章第三十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
“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与强制保养没有因果关系。”业内人士说,家用汽车产品不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保养,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要与该保养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说在其他汽车4S店保养未造成损坏的,经营者不能免除三包责任。强制保养超出了汽车三包规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但业内人士建议,鉴于目前消费者维权成本比较高,在保修期内的车子,最好还是在4S店做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