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汽车投诉网 本站编辑

车主在2013年购车,目前行驶了32000公里,两个后轮胎几乎磨平了,但前胎还是好好的,找4S店检查,但没检查到有什么问题,给厂家打电话,厂家又不管。据车主了解,厂家已经给白银市的100多辆赛拉图出租车全部更换了新轮胎,但就不给私家车更换,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

商务部于2009年发布的国家推荐性标准SB/T10468.2-2008《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理赔要求》规定:“轮胎制造商、经销商和修理者对用户/消费者所购买或修理的轮胎承担相应的修理、更换和退货(以下称三包)的责任。”对轮胎的理赔期规定为:“理赔期限按轮胎胎侧生产日期计算三年内,或经销企业将(指终端零售商)商品售出一年内为理赔有效期限。”
  使用方在购买轮胎后,未使用前,发现有产品质量问题按照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退、换轮胎;使用方在购买轮胎使用后,轮胎花纹磨耗≤2mm以内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可调换轮胎;使用方在购买轮胎使用后,轮胎花纹磨耗一般超过2mm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经鉴定如是轮胎制造商的责任,轮胎制造商应按花纹磨损情况有偿进行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