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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汽车网接网友投诉:本人于2015年12月2日购买东风日产奇骏汽车一台,2016年3月27日下午6点多无法启动坏在长沙至湘潭高速公路上,及时联系衡阳高卫4S店,他们没有采取任何施救措施,最后自已联系高速公路施救,直到晚上11点由高速公路施救车拖到湘潭九华4S店,在湘潭修车时间为45天,5月8日去衡阳高卫4S店杨柳路找售后服务协商,本人申请退车,高卫4S店不予受理。最后4S店承诺7天时间修复。5月8日下午,4S店下午派车从湘潭拖回至衡阳,5月11日投诉工商所,按照工商所规定,7个工作日给予答复,但直至现在没有任何答复,6月21日到市工商局和西元工商所,24日送电话详单和购车发票复印件。6月1日在工商所协商退车事宜,6月8日以前回复,6月7日说不能换车,6月11日我们到衡阳高卫4S店协商退车事宜,他们不能换车理由:

1、在湘潭修车时间45天只能算两天,他们4S店修车时间未能计算出来;

2、全车线束和特殊零部件、防盗系统和配件运输的时间不计入修车时间。不符合条件,所以不能换车。

资料图

换车理由:

1、按照 汽车新三包法规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在家用 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积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积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2、该车连续修理70多天。该4S店说该车只是电路小配件的问题,已修理好。西元工商所杨所长说,一个电路小配件需要修理两个多月吗?我认为:该车电路、质量存在严重的问题,对行车 安全存在很大的隐患,不敢再使用该车!符合退车条件。

所以,请求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