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汽车投诉网 本站编辑

2007年,一辆中型车的销量异常火爆,甚至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状况,那就是广汽本田的第七代雅阁,火爆的销量,让4S店似乎看到了一线“商机”,一度加价三万销售,开创了在华的加价先河,为此加价提车似乎就成为了一部分热门车型的“必走流程”。


而说起加价提车这种行为,确实让不少的消费者痛恨得咬牙切齿,然而4S店这种加价的行为似乎很快就能得到遏制了,因为就在4月14日上午,国家商务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正式出台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可能会有网友纳闷了,这个《办法》就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出台之后就可以遏制加价的行为呢?首先还是要从《办法》里的条例来解读。

这个《办法》里的第二章第十条就非常明确的写明了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这则规定换句话来说就是禁止了经销商出现“加价提车”的行为,要知道的是,无论是2005年出台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还是汽车三包等法规,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能“加价”,为此新的《办法》出台,似乎对消费者来说是一大利好。

其实关于“加价提车”在汽车投诉网上收到的投诉案例也同样不少,共有172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绝大部分的车主投诉当中,这些4S店都喜欢把“加价”的行为称之“车内装潢”,例如防爆膜、中控大屏、真皮座椅等等这些原车额外的物品,而不少细心的消费者就会发现,这些物品总价加起来却远低于额外的加的价钱。当然了,为了防止这些精明的消费者不要这些精品,4S店还会说明了不加装潢无法提车或者提车时间无限期延长,为此不少急于提车的消费者也就只能被迫“加价提车”了。

加价提车谁的错?

其实这个问题一出来,必定有许多的读者直接把矛头指向卖车方,而卖车方又分为厂商与4S店,厂商卖车给4S店的价钱一般来说都是固定的,而厂商想赚更多的钱就得卖得更多的车,为此厂商加价卖给4S店可能性不大。

那么另外一方,4S店肯定是始作俑者了,如今的4S店众多,先不谈及不同品牌的4S店了,就同一品牌来说,一些热销品牌的4S店数量就可能高达一两百间了,如此激烈的竞争,倘若一个品牌出了爆款车型,那么4S店肯定就希望从“加价”这种行为捞上一笔,争取尽快的资金回笼。

当然了,车型爆不爆款其实很大一部分也取决于消费者,买的人多了,自然而然成为爆款了。无奸不成商,既然没有哪条法律法规明确说明不允许加价,爆款的商品坐地起价那也是正常的事情。

但别忘了,正所谓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4S店加价卖车,消费者作为买方其实是可以放弃购买的,但就是因为消费者有着“早买早享受”的消费观念,所以加价照样买,这样一来4S店当然是变本加厉的加价卖车了,至于不想加价就买车的消费者,不好意思,车不是不卖,慢慢等吧。

所以总的来说,加价这一行为确实是4S店搞出来的,但推动这一行为背后的似乎又回归到消费者身上。

处罚力度是关键

法规是有了,但是怎么处罚和处罚的力度大小才是最关键的,那么根据《办法》里的第三十二条就说明了,违反了第十条(加价)等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那么这3万元对于4S店来说算不算是一笔巨款呢?在小编的眼中其实并不算,毕竟不是所有消费者遇到加价这种行为都会举报的,因为举报也要收集证据,然后进行审核调查等等,期间或许就已经浪费了许多的时间,为此有消费者可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直接算了。

就算真的遇到较真的消费者,铁定心要举报加价的行为,那么罚款最高也不超3万元,对于4S店来说,3万元直接赔了就了事,并无对其有多大影响。

当然了,要顾虑的并非只有这一点,更是监管的力度,诸如购车合格证等等这些证件汽车三包也有明文规定要随车附送,但仍然有不少的4S店为了获取资金流,把属于车主的合格证抵押给银行,导致了许多的车主购车后却因为缺少了合格证而无法上牌。

《办法》对买房与卖方的影响

但要说《办法》有没有用处,那答案肯定是具有积极性的意义的,毕竟之前没有任何一条法规规定不能加价售卖车辆,《办法》的出台,必定会对4S店肆无忌惮的对爆款车型的加价行为肯定会大大的遏制,但要说会不会短时间内把所有的加价行为消灭掉,那肯定是不可能的了,毕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换个思路加价不就得了。

所以最终还是得回归到消费者身上,既然有这么利好的政策出台,那么就需要消费者学会拒绝加价,不能再让卖方牵着鼻子走,那样加价的行为或许才能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