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汽车投诉网 本站编辑
4S店:拒绝更换,再投诉别想修
就在上周,汽车投诉网曾发表过一则投诉,江苏省苏州市吴先生的东风日产骊威在今年的1月份发现了烧机油的情况,当时车辆行驶里程在1万多公里,最终确认为发动机烧机油并向厂家提出申请更换发动机。但拖延了两个月后,最终厂家回复却是只同意维修发动机而不能更换发动机,并放下狠话“倘若再发表投诉将会结案,再也不会维修!”
东风日产曾发正式函回应烧机油可以免费更换发动机
其实针对发动机烧机油的情况,东风日产早在2015年的时候就发表过正式涵回应:将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法案相关规定,本着对客户负责、让客户满意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客户诉求。如个别客户车辆确实存在异常,检测结果符合更换发动机条件的,厂家将予以客户免费更换发动机服务。
事实上,除了吴先生所述的只修不换的案例在投诉网还有非常多,接下来的这位车主却如愿换上了一个全新发动机,却对4S店的一系列行为表示可耻并决定曝光。
4S店更换发动机 强迫车主签保密协议
广州市增城市列先生在2015年2月份购买了东风日产1.6轩逸,大概在买后一年时间在网上说这款车有烧机油的情况,当列先生留意起来发现自己的车也烧得好厉害。最终在2017年3月换了新的发动机!4S店答应延保两年五万公里!但前提是要签一份保证保密协议书!内容大概就是以后不能对这车投诉!不能说有损东风日产品牌形象的话!保密的内容不能公开!否则要赔偿多少倍!列先生称“这简直是不合法的条款!我的权利都给剥夺了!这根本就是霸王条款!发动机是汽车的心脏,这是非常重要的!为什么你们生产出来的产品不敢保证呢?难道你们口头上说的延保根本是空话?请把你们这无理的条款撤掉,主动帮我延保两年!”
关于东风日产1.6L发动机烧机油,车主也通过不少途径得知,也都清楚这并非个案,对于本案,我们看到了一个狰狞的4S店,他们不愿意为消费者更换发动机却又因自家的发动机质量实在有问题不得不给消费者更换。而关于索赔发动机的延保问题,虽然目前还没有明文规定关于车辆的这种问题厂家必须给予延保,但一般可以与厂家协商看能否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者延保。面对东风日产的发动机质量差一向如此,延保不是在所难免并且理应的嘛?竟然4S店已经答应了该车辆发动机可以延保两年五万公里,又为什么不能大方一些答应了?还要假惺惺强迫列先生签订条款。加上这样的条款相当不合理,条例就应该公正、公开、公平;小编认为东风日产的行为是自打嘴巴。同时,这样的行为也确实应该受到曝光,也该遭到消费者的唾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面对霸王条款,除了保护自身权益,一定还要有成熟的消费心态和风险意识,事先尽量多了解一下该领域的行情和相关法规条例;良好的沟通能力与技巧,懂得变通,在协商过程中抓机会取得优势,也有助于问题的解决。消费者在购买生活用品或者接受服务(包括遇到霸王条款)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保留证据,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工商局投诉,在上班时间,工商局的人会到场处理的。因此,向工商局投诉汽车4S店霸王条款,属于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范畴,应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