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汽车投诉网 本站编辑
不得不说,近些年来贷款购车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喜爱,而对于销售人员来说他们也乐于向消费者推荐贷款,一方面对于消费者来说能减轻购车压力,不止于一下子付出大量的金钱,另一方面经销商也有自身的金融奖励政策,当消费者选择贷款购车后,销售人员也能获得一定的提成,所以贷款购车也趋向火热的状态。
但所有事情都有两面性,贷款购车背后也可能存在各种的陷阱,但来自广东省广州市李女士同样是贷款购车,但她的遭遇却有些不一样。
口述贷款金额与合同上不一致
李女士看中了一辆一汽丰田卡罗拉,而她就选择了贷款购车,在贷款前4S店的工作人员帮李女士算出了月供金额为2226元,李女士觉得贷款金额还可以接受,于是就支付了一万元定金以及签订了购车合同,并且合同上写明了供期36个月,每月供2226元。
然而三天过后,贷款申请下来李女士却发现月供金额从2226元变成了2385元,每月多了159月,36个月算下来也就多了5724元了。为此李女士马上与销售人员理论,然而给李女士的回复仅仅是当天太忙导致算错了金额。李女士觉得非常不合理,便要求退回定金并且放弃购车,但4S店却拒绝了李女士诉求。
商家涉嫌违约
从李女士的口述得知,当初签订的购车合同上面明确写明了月供是2226元。而实际上贷款申请后需要客户本人面签贷款合同,这样贷款才能成立,而贷款合同上会有具体总额和月供,那既然白字黑字明确了月供金额,4S店又凭什么用“算错”这个借口从而更改月供金额呢?
事实上4S店这种行为,很有违反了《合同法》相关规定,因为根据合同法清楚写明,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而《合同法》的第一百零七条也说明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那么也就是说就算实际月供金额确实是2385元,那么合同上写明月供是2226元,4S店也只能按照合同上的金额去履行,其中的过错不应该由消费者去承担。
类似案例如何维权?
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李女士购车是支付了一万元的定金,事后李女士打算要回定金,但却遭到4S店拒绝。
根据《合同法》中的115条中的定金责任列明,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如一方违约,定金罚则即成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消费者首先来说应该找到4S店相关负责人协商,如果4S店态度强硬,则可以选择找到消费者协会进行协商,如果同样没有效果,那么则可以选择诉讼,而消费者手中的合同就是最好的证据了。
商家该如何解决问题
最好的办法还是继续履行合同,既然合同上列明该金额,4S店也无法以其它理由去更改。
另外如果要更改月供金额,那么4S店也应该寄予相关的补助,例如免费送保养、维修、保养等等,尽可能的满足车主使得车主同意更改月供金额。
总结
合同面前人人平等,总不能因为4S店相关人员“算错数”而推脱了责任,一汽丰田4S店该负的责任还是要负起来,售前都如何不靠谱,消费者还怎么敢去购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