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衡阳汽车网 罗玲
阴影七:撞到自家人
机动车撞到他人只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加以赔付。所谓第三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以外的人,但在保险条款中却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
因此,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点评:由于自家人与车主具有连带经济赔付责任,因此并不在承保范围之内。自家人的保障只能由意外险、寿险来进行赔付。
阴影八:车上物品被盗和贵重物品受损
车损险、盗抢险所承保的范围一般只限于车辆本身,因此,车上物品被盗却鲜有保险公司赔付。目前,只有少数公司对车内的特殊物品进行赔付,例如“附加高尔夫球具盗窃险”。
车上物品受损能否赔付?保险专家解释,为了保障车上物品因交通事故遭受损失,车主可在买了车损险后附加随车行李物品损失险,不过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不在承保范围之内。
点评:“附加随车行李物品损失险”仅为一些日常使用物品进行承保,而贵重物品因定损和报警追查较难而不在承保范围之内。
除了上述八大“漏网之鱼”外,投保车辆在修车期间造成的损害、车主私自在车上加装的设备受损等也难以获得保险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