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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车买保险的时候,推销人员很热情;但在车辆受损索赔时,可能就会面对一副冷脸……车主朋友是否碰到过类似问题?记者在调查中收集到了保险公司的N个拒赔案例,足以警醒广大投保人。


  针对这些案例,律师和保险业人士介绍,车主要学会投诉,必要时还要打官司维权。


  买车险,合同条款要细读


  “无责不赔”没有法律依据


  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责任


  拒赔理由1


  车有质量问题,不予赔偿


  2006年2月14日,昆明车主毕洪祥驾车至明朗水库路段转弯处,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车主高仁品受伤。毕洪祥的车已买了第三责任险,并且车祸时间正处于保险期限内。他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高仁品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车主毕洪祥承担次要责任。


  但是,毕洪祥多次和保险公司交涉后,受伤的高仁品还是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任何赔偿。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车主毕洪祥驾驶的车辆有质量问题。


  无奈之下,毕洪祥只有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庭,2010年1月19日,这起历时4年的事件终于有了二审结果——保险公司先行赔付高仁品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5万元。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毕洪祥提供的车辆维护检审单证明了车辆在保险期间是合格的,所以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维权小贴士


  “按照现行《保险法》第25条,出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责任。”震序律师事务所张宏雷律师说,无论车辆是否有质量问题,无论出于人道主义还是法律责任,都应该先行赔付伤员医药费。


  拒赔理由2


  “飞来横祸”是意外 驾驶员无责不赔


  “这是一场噩梦!”昆明律师张丹杰回想起5年前的那场车祸依然心有余悸,但是漫长的索赔之路才令他最难以释怀。


  2005年9月,张律师驾着自己刚买不久的富康车,行驶在昆安高速公路上。突然,对面车道一辆夏利车失控,冲过隔离栏撞了过来,造成3死2伤,张律师虽死里逃生,但车几近报废。


  事后,张律师于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了案。“我刚购买了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第三者综合险以及不计免赔险。”但是直到11月,索赔要求均未得到答复。


  “保险公司应按被保车辆的驾驶员在事故中所担负的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而车祸事故是因为夏利车的质量问题,所以事故双方都不负责任。”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驾驶员没有责任,所以保险公司理应不予赔偿。


  张律师只有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最后,该保险公司终于表示愿意承担张律师车辆损失的一半。“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面对这种事情我都非常无奈,何况普通老百姓呢?”张律师说,现在他只为爱车购买了第三责任险和交强险,其他的险种均不予考虑,因为“买了也白买”。


  维权小贴士


  “无责不赔没有法律依据。”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蔡磊认为,按照“车辆损失险”的规定,保险公司不能以被保险车辆的驾驶员在事故中是否承担责任作为赔偿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