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衡阳汽车网 邓文毅
据了解,按全国乘用车联席会的统计,自节能汽车推广目录以及补助细则发布以来,即使在7月淡季,第一批 目录涉及的71款车型仍售出57353辆,较6月增长11.57%,可以说有明显的拉动作用。可以预见,随着更多的车型获得节能补贴,整个1.6升以下排 量乘用车市场将继购置税调整之后再一次爆发销售高潮。
3000元优惠在小排量市场里是一个不小的福利,不然也不会有经销商以“提前优惠”的名义吸引消费者。不过实际调查发现,目前的节能汽车补贴方案并 不完善,以至于各地市场节能补贴的成效不一致,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业界对节能补贴效用的判断。
首先,分批目录的间隔时间太长。目前很多舆论指责第一批仅71款车太少,不利于在短期内拉动小排量车型的销量,这已被实际数据攻破。但我们留意到, 从业界最早流传出第二批目录即将发布的消息至今也已有一个月,不仅消费者易产生审美疲劳,经销商、厂家都无法确定促销方案。可以说第一批目录独立支撑时间 越长,政策刺激作用的边际递减效应越明显,毕竟再美味的菜肴也有吃腻的时候。
其次,兑付方式的定义太过笼统,这就给经销商留下空子可钻,也成了眼下舆论对节能汽车补贴最大的争议之处。关于兑付方式,目前主要有两处不足:一是 没有强制规定必须现金返还,不得与其他优惠叠加。另一个是正常返还周期长、手续繁。从了解的信息看,正常返还补贴不仅需要填写表格,还有可能要等待2-3 个月,若真是如此,想必普通消费者更乐意得到近在眼前的优惠。
第三点,按相关规定,享受节能补贴的车型在销售时需要粘贴国家统一印制的节能汽车标识,但几个汽车卖场十多家经销店跑下来,只看到一辆展车有粘贴。 不过这种现象暂时无碍大局,因为消费者更看重购车价的优惠而不是一张塑料膜,再说目前一共也只有71款车,消费者都心里有数。不过以后节能汽车全面推广之 时,还是应该强制粘贴,不然又会被经销商钻空子。
第四点,也是众多专业媒体议论的部分:不管什么车型都补贴3000元是否合适?举例来说,一辆使用普通1.6升发动机汽车的节能功效与一辆使用先进 技术的1.4升发动机汽车的节能功效显然不可同日而语,厂家投入的研发资源更是差天共地,但是却享受相同的3000元补贴,长此以往,还有哪个厂家愿意再 做费力不讨好的事?这样的结果又怎能推动节能环保技术的发展?
最后作为专业媒体,我们不得不说,不应以1.6升排量作为节能汽车标准。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 中对节能汽车推广车型及企业列了四个条件:1)发动机排量在1.6升及以下;2)已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通过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备案;3)符 合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4)推广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但实际上一辆汽车是否节能,与排量大小并没有绝对关系。在现行技术水平下其实可以先将1.6 升这个限制取消,但仍保留其余条件,以扩大消费者的选择,待时机成熟再推出更规范、更科学的节能汽车定义。
应该说,以国家补贴形式推广节能汽车绝对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但若因为自身的缺陷而被商家利用,成为牟利的工具,就失去了引导的意义。没有完全纹 丝不漏的规则,只有与时俱进,才能发挥制定之初衷的最大效能。我们为节能补贴.方案挑刺,也是希望这项志愿宏伟的环保规则能真正推动我国节能汽车的消费以及 节能环保汽车技术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