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中华网 苏霓

  从20日开始,交通运输部、发改委等五部门将展开为期一年的专项清理工作,清理整顿工作主要围绕公路的超期收费、通行费标准过高以及不合理的收费。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中国公路收费的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该怎么收费、要收多长则是一笔糊涂账,这导致近年来公路超期收费、超标收费的批评声不绝于耳。广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期关注公路收费问题,纷纷表示,要根治公路乱收费顽症,关键还在于执行。

  二级还贷公路已全部撤销

  上世纪80年代,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成为制约全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广东因此率先提出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设想,首开“以桥养路、以路养路”的先河,收费公路模式在全国范围内迅速铺开。谁都不曾想到,这在多年以后,竟会成为困扰经济发展的一个顽疾。

  2008年7月,温家宝总理来广东视察时就指出,广东公路收费站太多,希望广东能够率先解决公路收费问题。随后,广东在撤销省内公路收费站上动作频频。2008年,广东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参与广东省物价局调研,拟创新广东收费公路全省年票制度,或只留十个收费站;2010年1月1日,随着小楼等最后一批34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人员离去,至此广东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全部被取消……

  省交通厅副厅长陈冠雄给记者算了笔账:广东为了取消所有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收费,政府拿出了70亿元(中央补贴30%)。广东目前有18.5万公里的公路,但政府每年用于公路交通的预算连养路费都不够。

  政府缺位致经营性公路多如牛毛

  五部委下发的通知明确地提出,专项清理工作期间,暂停审批收费公路资产上市融资和境外企业收购国有收费公路资产。对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改扩建的,不得延长收费期限。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

  “很多收费公路本应由国家投资修建,经营性公路多如牛毛,说明我们的政府长期缺位。全国林林总总不同的收费站,说明里面涉及利益分配的问题。”省政协常委孟浩说。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黎友焕认为,公路应是政府为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然而,我国公路建设融资主要采取经营权转让等方式,易使高速公路变质为赢利商品,使公路的“公共产品”属性大大削弱,社会效益得不到保证。

  经营性普通公路不能再增加,那么如何解决还贷公路的历史遗留问题?本报长期关注广汕公路惠州段蹊跷“变性”事件,该路段最后因政府回购而停止收费。广汕公路惠州段取消收费大快人心。然而,广东还有上百经营性收费公路,能否也照此走上免费之路?省政府参事王则楚提出一个新思路:只要是国资控股,就应该算政府还贷公路。国有股东收回成本即要退出,政府出面收购外资所占股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