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衡阳汽车网 苏霓

制度之弊

  事实是杭州新能源出租汽车公司又单独采购了万向提供的电池,并非整车厂的原装电池,这就应当由交管部门来监督改装,并且由杭州新能源出租车公司负责使用安全

  工业和信息化部第m6(226)批次公告显示,此次发生事故的众泰朗悦纯电动汽车在登录新车目录时,使用的是天空能源(洛阳)有限公司(中航锂电)生产的磷酸铁锂电池。但包括自燃的这辆车在内,杭州运营的15辆众泰朗悦纯电动车却都采用了来自万向的电池产品。

  作为电池提供方的万向电动汽车公司是浙江的本土企业,专业生产纯电动汽车锂电池,从2009年起成为“杭州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万向便开始了与国家电网在纯电动车推广的合作。对此杭州市政府给出的解释是,“杭州市是采用换电为主、插充为辅的模式,换电的电池箱大小是统一的,都是使用万向电动统一提供的电池。”

  根据《汽车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及产品目录》,利用现有能力生产纯电动汽车改造项目或动力模块建设项目必须满足:最高车速≥100km/h;续驶里程≥200km。众泰汽车此前发布的“原装”众泰朗悦电动车技术资料显示,使用中航锂电的朗悦纯电动汽车一次充电续航里程可以达到200公里,符合上述标准。

  而实际的情况则是,使用万向电池的朗悦出租车一次换电的续航里程最高只能达到110公里,距离上述标准尚有不小的差距。

  与传统燃油汽车的准入申报制度类似,根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当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技术方案或者技术来源有变化时,企业应当重新申请产品准入,提交材料,并说明新申请产品与已获得准入产品的主要区别。

  上海机动车监测中心新能源机动车检测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王侃对此解释,如果众泰对朗悦纯电动汽车进行了技术改造,就应当重新申报;如果仅仅是拿掉了电池,销售裸车,并且裸车中所有的零部件与工信部目录一致,则无需重新申报。

  换言之,如果杭州市新能源出租车公司购买的这批纯电动车辆,在购买后由众泰来进行更换电池组件的技术改造,则众泰方面需要重新申报,并为其最终技改后的产品负责;但事实是杭州新能源出租汽车公司又单独采购了万向提供的电池,并非整车厂的原装电池(中航锂电),“这就应当由交管部门来监督改装,并且由杭州新能源出租车公司负责使用安全”,王侃说。

  对此不合常理的做法,王侃认为是由于新能源汽车相关法规标准的缺失。“现在国家对单体电池和电池模组是有明确的质量要求的,但是对于电池组管理系统以及电池箱暂时还没有相关的技术标准出台,在上报工信部新车目录的时候,电池组管理系统是不做检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