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大河报 苏霓

  不少消费者在购买紧俏车型时都有过被要求加价提车的经历,而今后,加价购车的车主可能还要增加购置税的支出。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起草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修订稿拟对购车款之外的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统一开票征税。尽管修订稿中称,此举并不意味着对加价售车是否违法予以肯定或者否定,但对目前车市中被诟病的“加价车”的加价部分再征税还是引起了质疑。

  国税总局拟对加价征税

  8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拟对购车款之外的、装饰美容费、增配费(如增配GPS、倒车雷达等)统一计入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

  修订稿原则规定,应推行车辆税收专业化管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管理。修订稿增加并完善相关规定,统一价外费用政策,增加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三项,剔除保险费、上牌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三项。对此,国税总局称,汽车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是实际生活中最常见的购车价外费用。价外费用避税风险较大,属于反避税范畴,而代收代交保险费等容易确认,避税风险较小。现行规定既不合理,也与增值税等其他税种规定不一致。

  税务部门要求把车辆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开具在同一张机动车销售发票上,主要是便于控管,实现以票控税的目的,也解决目前有的费用开票、有的不开票、有的开机动车统一发票、有的开其他发票的混乱状况。

  修订稿还明确,凡不按规定开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发票管理办法对经销商进行处罚。

  “加价”普遍但很隐蔽

  一些紧俏车型加价销售的情况,早已成为中国车市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就当前车市来看,很多热销的SUV几乎无一例外都需要“加急费”或“加装费”,要想买到“裸车”可能性几乎为零。

  那么,这些“加价车”其加收的部分“加急费”或“加装费”又是如何开发票的呢?记者进行一番调查了解,“像‘加急费’这种属于直接现金加价的部分是不开发票也没有收据的,这是我们和客户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加装费’可以开‘装饰费’的发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汽车经销商私下向记者透露,加价这事,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对于客户来说,他们也不希望把加价那部分的钱直接开到购车发票上,毕竟如果车价高了,那么,也就意味着他需要交的车辆购置税也就更多了。”另一位汽车经销商解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