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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环评是为赶国家补贴时间回溯今年6月3日,深圳人居委网站公布这天下午召开了《比亚迪新能源材料项目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审查会,2011年6月8日,按专家意见修改后,经专家组长和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复核,专家技术审核意见初具完成。6月10日,该环评报告审批通过。
“7天一个环评,堪称中国速度”美国夏威夷大学的环保专家董良杰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如是评价。按业主观点,“除去端午节3天假期,该重大项目环保报告审批仅用了短短4天时间便获得通过”如此仓促上马到底意欲何为?
针对仓促完成环评审批的质疑,记者以业主身份电话咨询了《比亚迪新能源材料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下称《环评报告》)撰写者、环保部华南科学研究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称,是为了配合比亚迪赶时限,“获取国家相关补贴”。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该电池厂所属用地为一类工业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一类工业用地,即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根据2009年法定图则及2011年4月公布的《深圳市龙岗204-T2&T3&T4号片区[南约地区]法定图则》(草案)二次公示,该地块均划归为一类工业用地范畴。
那么电池厂为何建在一类工业用地上,而且与居住敏感区直线距离不足100米?作为环评审批单位的深圳市人居委相关负责人向本刊记者解释称,是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把该项目放到一类工业用地中去的,“从我们的角度来说,第一用地分类不是我们职责范围;第二,新能源材料产业在这个分类里面也没有对应的类别。”
人居委负责人还表示,在审核条件缺失的情况下,他们只能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判断了。而环境影响就是《环评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
中华环保联合会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如果电池厂项目归类为K类,即一类工业用地的电子产业类别,那么环评报告书撰写过程中就可以相应简略和回避关于污染的关键问题。
专家评审意见一致认为,该电池厂为清洁生产、循环生产项目,环保水平达到一级,符合准入条件,对周围不会产生很大的环境影响。
调查问卷被指作假
原美国夏威夷大学环境专家董良杰告诉记者,国外,一个电池厂项目进驻一个新地方,一般都会对当地的土壤、地下水都会取样化验存档,离开是要恢复原样。“撇开国外的规定不论,但这么近的距离设厂在环评的时候肯定要有邻里听证会的”。
《环评报告》(简本)中135份调查问卷引起了记者注意。按《环评报告》中的“公众参与结论”称:“收集调查135份调查问卷,根据调查,83.7%的受访者支持本项目的建设,16.3%的受访者表达无所谓的态度,没有受访者反对项目的建设。调查的各个单位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针对以上说法,遭到振业峦山谷众多业主的质疑,“我们是距离项目最近的公众单位,受项目影响最大,也最为关注。但截至目前我们700多户入住业主没有一户收到过调查问卷。”众多业主称“环评报告中提及的100%‘不反对建设本项目’的说法更是扯淡”。
而按环境保护部华南科研所相关负责人向本刊记者的回应,该135份调查问卷是建设单位(比亚迪)收集整理后所得。
也就是说作为环评报告专题组和撰写者,环保部华南科研所并没有直接参与调查问卷程序中,而是比亚迪代为执行。
上述环保律师称让建设方代为参与的调查问卷方式,违反了作为第三方的“公正科学的态度”,涉嫌违规操作,“那调查问卷公正性和法律效力亦由此受到质疑”该律师说。
环保部华南科研所和深圳人居委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调查问卷里有振业峦山谷业主问卷反馈,“业主姓名、联系方式都有”。
峦山谷众多业主称存在这种可能性的唯一可能就是:比亚迪串通内部员工作假。来自一位不愿具名的比亚迪员工告诉本刊记者,他们确实被公司要求填写调查问卷,并被特别要求在“是否反对建设项目”一栏中填写“否”,与此同时不允许他们透露公司员工身份。
针对电池厂选址时安全距离的规定,深圳市人居委回应称,国内没有对磷酸铁锂电池这样的新能源项目安全距离进行法律规定。这一说法与环保部华南科研所的“国家没有这样的规定说,磷酸铁锂电池厂不能建在什么地方”解释如出一辙。
董良杰表示,国内对铁锂电池厂的环评很宽,对工业用地的要求很容易被灵活掌握。
来自比亚迪方回应称,对于用地功能这一块,比亚迪和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局于2010年8月份签定的用地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这一块地就是用于电池厂建设的。
比亚迪某高层甚至质问附近居民,比亚迪宝龙工业园在这里开厂投产的时候,周边还是一片空地,既然知道有污染,为何来这里开发建楼,购房住户呢?
来自本刊记者调查发现,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建于2004年,确实早于附近商品住宅拿地时间。但附近原住民村庄如南约村则早已有之,据公开资料显示,南约村5万人口中,当地居民不过百人,而且大多移民外居,绝大多数的外来打工人口中,部分属于比亚迪内部的底层员工,环保意识之“薄弱”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