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本站编辑

  离无缘萨博只过去了两个月,青年汽车再次把手伸向了萨博前东家荷兰世爵汽车公司。

  8月27日青年汽车集团对外宣布,已与世爵公司签署《购并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通过增资、注资、知识产权和品牌资产的组合,投资世爵成立三大业务板块。

  “这次收购很顺利,不像收购萨博那样打持久战,并且还要时刻警惕形势风云突变。就收购本身来说,已经有成功的把握了。”9月3日,青年汽车集团副总裁黄志强对本报记者称。

  令人意外的是,青年在注资世爵后,还另外与世爵成立了两家合资公司,分别为世爵联合股份公司和荷兰世爵凤凰股份公司。“这种模式为了平衡双方的投入和收益。”黄说。

  作为自主品牌的青年汽车,这两年以“不撞南墙不回头”的精神,痴迷于海外收购。早年收购德国尼奥普兰客车后,青年汽车形成了通过海外收购汽车品牌、技术等资产,建立独资或者合资公司生产产品的模式。但此后多次收购结果证明,这种模式并不能被简单复制,因此也饱受业界质疑。

  青年汽车发展多年,并没有形成自己技术和有实力的开发团队。在长达一年多收购萨博的战事中,青年仅仅获得了凤凰平台的不排他性使用权,在把资料运回国内后,如何使用它,成为青年汽车董事长庞青年的新烦恼。

  平衡投入与收益

  萨博收购案的战略性失利是庞青年内心深处的痛。“这一次收购萨博原母公司世爵的成功,也算是对萨博事件一个比较好的收尾。”青年汽车集团一位内部人士这样聊以自慰。

  基于萨博败北的经验,这一次,青年汽车的收购方案更加成熟。根据协议,青年集团收购上市公司荷兰世爵(SPYKER)汽车公司29.9%股份,与世爵原实际控股人穆勒成为该上市公司的两大股东,支持世爵做大做强现有产品。

  其次,协议同时约定青年与世爵以75%:25%出资比例成立新的“世爵联合股份公司”,开发生产世爵D8四门超级SUV,以及轿跑车、轿车,其中世爵的出资为技术出资。

  第三大板块为青年和世爵以80%:20%的比例共同出资成立“荷兰世爵凤凰股份公司”,共同开发一系列基于萨博凤凰平台技术的新车型,并将在欧洲和中国生产销售。青年集团以凤凰平台进行技术出资。

  “之所以设立世爵联合与世爵凤凰,和出资有关。为了这一个项目投入多少资金,分开之后,我们就可以更好地预测前景,进而可以平衡双方的投入和收益。世爵联合公司是世爵把它完成的技术部分投入进来了,进行技术出资。世爵凤凰项目我们把凤凰平台投入进去,我们进行技术上的入股。我们投入的更大一点,所以按照股比收益也应该更大一点。”黄志强说。

  事实上,据资深汽车业内人士田永秋查询关联企业的股权状况后称,今年5月世爵实际控股人穆勒将1.45亿股股份出售给Tenaci和 Laviolette两家公司,穆勒在世爵中具有投票权的股份由之前的70.1%下降到24.1%,但接手世爵7250万股股票(相当于世爵23%左右的股票权)的Tenaci公司,正是2009年世爵在竞购萨博时由穆勒自己创立的公司。

  从这一层面上看,青年汽车并非世爵的实际控制人。青年汽车内部人士也表示:“这个情况我们调查、考虑得很清楚的,关于股比双方在协议中都有约定的,合资之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和现在个人持股的情况,都有备案。”此外,另外两家新合资公司,青年保持了绝对控股权。

  按照世爵协议,青年持有世爵公司股份不得超过30%的(如不超过29.9%,就不会强制要约;若超过29.9%,则强制要约),“采用分成多家公司合资的方式,也有利于青年对于两外两家合资公司的绝对控股。”

  青年汽车在汇款审批程序上,也充分利用了国家放宽境外投资管制政策出台的契机。中国发改委8月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规定,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1亿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下放至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中央企业实施的上述境外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对于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资源开发类、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实行表格制核准管理,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项目申请报告。

  青年收购世爵的付款协议因此设置为:框架协议签订后七天,青年将一期支付世爵公司230万欧元;正式转让协议签订后45天内,青年将支付其余770万欧元。青年汽车集团参与收购的人士称:“确实注意到了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现在汇款只需获得浙江省发改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