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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的国Ⅱ车并不便宜

  我们注意到,田春禄购买国Ⅱ标准自卸车的时间为2009年4月,彼时早已执行新的国Ⅲ排放标准。他为何还会从庞大集团经销商处购买国Ⅱ标准的自卸车?

  据田春禄和其他一些车主讲述,当时他们并不知道存在“国Ⅱ”、“国Ⅲ”排放标准,更不清楚国Ⅱ的车无法上牌。

  庞大集团董秘车少华则对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表示,消费者仍愿购买国Ⅱ标准的车并不奇怪。他谈了三个理由,第一是国Ⅱ车要比国Ⅲ车便宜;其次,在国Ⅲ标准推广初期,能提供国三燃油的加油站很少;第三是不上牌就能不用交养路费,这在很多地区都是普遍现象。

  田春禄等车主所买的国Ⅱ车是否真的便宜?

  答案并非如此。田春禄所购买的豪泺牌自卸车仅车价款就为43.18万元。他对记者说,经过跟许多车主接触询问,其他车主在2009年同期所购买的国Ⅲ自卸车价格大都在37万到41万元间,相比之下,自己所购买的国Ⅱ车还贵了几万元。

  车少华对记者提出疑问,车主是不是把贷款利息、保险等其他费用也算在车款内了?事实上,43.18万元仅为车价款,此外田春禄还支付了管理费2.8万元、家访费0.15万元、还款保证金及保险保证金各1万元、保险费2.58万元等。

  对于车主是否是顾虑燃油问题和逃避养路费,田春禄表示,自己买车肯定要跑运输要上路的,怎么可能明知上不了牌还坚持要买,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像田春禄一样,从庞大集团正规经销商处购买了国Ⅱ自卸车无法上牌的车主不在少数。田春禄告诉记者,仅和自己同一批从庞大集团通辽分公司提车的车主就有七八个。

  “补充协议”成争议焦点

  田春禄购车时,国Ⅱ自卸车已经无法上牌,庞大是否完成对车主的告知义务?

  庞大集团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的李燕对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表示,公司在销售国Ⅱ车时单独有一张《补充协议》。事实上,在纠纷协商过程中,庞大集团出具的核心证据便是这张《补充协议》,而让诸多消费者屡投诉屡败诉的也正是这一纸协议。

  记者见到了这张该协议,其第二款为“甲方(即‘庞大集团’)已明确告知乙方(即‘购车一方’)所购买的汽车为欧二排放标准,而且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在2008年6月30日以后欧二排放标准的汽车不能再上牌照,乙方明知上述事实仍然要求购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事由不履行2009年3月26日甲乙丙各方签订的《分期付款买卖汽车合同》相关义务”。协议上有车主的签字。看起来,庞大集团尽了告知义务。此外,记者还在一份名为《分期付款买卖汽车合同》上看到,第六款中,经各方同意车辆登记户名处为空白。

  车主为何会签订这样一份补充协议?田春禄向记者讲述了签订购车合同的过程:“提车当天庞大汽贸拿出一些空白合同让我签字按手印,我当时要求汽贸应该把空白合同填好,然后我再签字按手印,但庞大的业务员催我赶快签,他们当天还要回通辽公司办手续,这些手续就是还款协议,个人是无法办理的,必须庞大汽贸去银行才能做出分期付款来。”